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
1、什么是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由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为有效。
2、什么是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或若干,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