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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稳 资深律师 执业15年 律所合伙人 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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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立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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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法律制度。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33条的规定,宣告死亡须具备下列条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期限。
2、宣告死亡的申请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
3、死亡宣告须由人民法院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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