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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稳   资深律师  执业15年  律所合伙人  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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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我支付400万元房款后,对方迟迟不予过户,催告多次也无济于事,我是否可以解除该合同?
来源:律师原创 | 作者:bj2019 | 发布时间: 2025-02-01 | 1131 次浏览 | 分享到: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的情况属于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情况下,买房人可以选择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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