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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怎样处理?
来源:律师原创 | 作者:bj2019 | 发布时间: 2025-02-01 | 1074 次浏览 | 分享到: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在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裁定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在离婚判决生效后,法院判决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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