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

联系电话:13911526629(微电同号)            律师机构:北京立奥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三里屯SOHO办公C座
拜您所托  成您所愿!
免费咨询热线: 139-1152-6629
联系我们 >>
联系律师 >>

汪 稳   资深律师  执业15年  律所合伙人  执行主任

律师证号:11101200910572885


北京立奥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三里屯SOHO办公C座(邮编100027)

电子邮箱:morewin010@163.com

联系电话:13911526629

非继承人取得遗产的规则有哪些?
来源:律师原创 | 作者:bj2019 | 发布时间: 2025-01-14 | 1417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法定继承中,除依法参加继承的法定继承人外,具备法定条件的其他人也有权取得一定的遗产。我国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依该条规定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的人,称之为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可分得遗产的人享有的可要求取得遗产的权利称为遗产酌给请求权。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特别关注
合同房产
家事传承
公司商事
深度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