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稳 资深律师 执业15年 律所合伙人 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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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的形式有哪几种?
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五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认可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均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成立。
遗嘱被篡改是否还有效?
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由此可知,被篡改的遗嘱,其中被篡改的部分无效,其余内容还是有效的。
遗嘱继承是否优先于法定继承?
答案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该条规定,首先,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其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前述二者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执行。
法定继承人能被遗嘱剥夺继承权吗?
答案是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立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但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什么情况下口头遗嘱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此可见,只有在危急情况下,且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立口头遗嘱,且只有这样所立的口头遗嘱也才有效。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采取前述形式重新订立遗嘱,而所立的口头遗嘱归于无效。
未成年人有权订立遗嘱吗?
未成年人订立的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所立的遗嘱无效。
胁迫、欺骗父母订立的遗嘱有效吗?
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由此可知,胁迫、欺骗父母订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哪个的效力更高?
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更高,应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由此可见,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并存时,分别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二者有抵触,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更高,应优先适用。
受遗赠人在多长时间内没有作出同意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视为放弃?
两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受遗赠人在2个月内没有作出同意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视为放弃。
父母一方去世而另一方在世,可以对父母的财产一起进行继承分割吗?
不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因此,如果父母一方去世而另一方还在世的,在世一方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应当与去世一方的遗产一起进行继承分割。
无效的遗嘱,遗产怎样分配?
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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